2016年12月9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开始,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50元。具有涉县城乡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涉县居住一年以上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外地市转入涉县辖区入学的学生均可缴费登记。
居民参保时应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明和原籍未参保证明。参保居民持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单位办理参保缴费登记。其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居住地参保登记;中小学学生和入园儿童由教体局负责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