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江树芳 杨利静)近日,卫计局为8名退休职工发放了2.4万元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3000元奖励,兑现率达到1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切实做好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的奖励工作,从2009年开始,我县对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合同制个人)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当年6月1日前经过本人申请、单位初审、卫计局确认申请办理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列支。特别是将因企业破产、改制失业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资金也纳入了县财政预算,并全部落实执行。
截至目前,我县共筹措资金15.6万元,为符合条件的52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人员全部发放了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今年新增退休独生子女父母8人(其中企业破产、改制失业的独生子女父母8人),共计2.4万元的奖励资金发放工作日前已全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