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赵振红)近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2016年全省143 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排名,我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在全市排名第一。据统计,2016年,我县优良天数为250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15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为17天,较去年同期下降16天。其中,7月份我县空气质量排名首次进入全省前十,在全省143县(市、区)中排第9名。
2016年,我县持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零点行动和整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大气污染类案件和自动监控设施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完善排污、除尘设施的建设,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开展散煤治理,共取缔劣质散煤经销点23家,预计减少2万吨劣质散煤。为杜绝劣质煤炭进入涉县境内,我县加强煤质检测,对全县8家大型煤炭经营单位开展了69个批次的煤质检测,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在集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餐饮油烟治理双百攻坚行动,我县共计完成102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完成率为137%。
同时,我县还全面开展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治理,并对全县所有涉气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共立案处罚企业46起,查封取缔非法企业22家,取缔非法小企业12家,关停违法企业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