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孙艳丽)环保局认真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精神和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相关要求,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勇走环保法治道路。
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有效解决监管执法不到位问题,全面落实属地监管和网格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改辖区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坚决向污染宣战。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严厉处罚各类恶意违法行为,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建立倒查机制。推进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推行“阳光执法”。努力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大力提高环境监管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