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焱)12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钦所,副主任康金铁、牛永芳、苑华东、郭建清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路正阳及法检两院、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县政府关于涉县2013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涉县2014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曹天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报告、关于接受杨海生等11名人大代表辞职的决定(草案);听取、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情况的报告;投票表决通过了法院马旭鹏等8名同志的人事任免,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指出,财政局在财政预算的编制要严格按照新修改的《预算法》展开,尽可能减少因政策影响产生的变更;要制定预算变更实施办法,规范预算变更程序、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及时化解财政风险,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

    会议指出,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反贪污贿赂工作取得良好的办案业绩和社会效果。要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还对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