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冯佳妮 申思)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将一面写有“为民办实事 公正又廉洁”的锦旗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以表达对该局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感激之情。

    2015年7月,陈先生花费13.6万元在某汽贸公司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大货车,仅仅使用不到3个月,就陆续出现高压管漏油、燃油第一滤芯漏油、机油泵损 坏、电子油门失灵等诸多问题,经厂家售后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行驶。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汽贸公司以及汽车生产厂家核实了相关情况。

    根据《消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 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讲解厂家最终答应尽快为消费者修好问题汽车。3月18日厂家售后对陈先生的汽车进行全面维 修,目前该汽车已能正常行驶。仅用3天,这起消费纠纷就得到全面解决,消费者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