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李来林  王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