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涉县辉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水土保持监测、验收
涉县辉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县阳光云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涉县辉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迎春街与牌坊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海岸小区物业楼
联系人:王栋梁             联系电话:18331850759
三、编制单位
邯郸市诚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逐一处理与回应。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357141214@qq.com邮件请注明:涉县辉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土保持”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涉县迎春街与牌坊路交叉口东北角阳光海岸小区物业楼
收件人单位:涉县辉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件人姓名:王栋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