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涉县津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将光热热媒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
光热热媒新材料生产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涉县津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涉县更乐镇东巷村原炼钢厂
联系人:徐志勇 联系电话:13171796668
三、编制单位
涉县津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逐一处理与回应。
1、电子邮件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jd13930063180@163.com,邮件请注明:“涉县津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水土保持字样”。
2、信函提交方式
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
收件人地址:涉县更乐镇东巷村原炼钢厂
收件人单位:涉县津东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收件人姓名:徐志勇
五、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