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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救助“7.19”受灾职工

- shexian 2017-01-08 09:13

    本网讯(冯庆利)12月7日,县总工会对“7.19”洪灾中受灾较重的249名职工会员进行救助,共发放资金442043元。
    “7.19”洪灾后,总工会对受灾职工进行走访,根据受灾情况和家庭困难程度给予不同救助。对于困难职工视家庭受灾情况给予3000—6500元的生活救助;对职工会员本人或家属在本次洪灾中死亡的给予10000元的救助;对普通职工会员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4万元的,给予1000元救助;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4万元—6万元的,给予1500元救助;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6万元—9万元的,给予2000元救助;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9万元—10万元的,给予2500元救助;家庭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20万元的,给予3000元救助;家庭直接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4000元生活救助。
    本次救助缓解了受灾职工生活困境,对防止受灾职工因灾致困、因灾致贫,确保受灾职工温暖过冬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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