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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 shexian 2017-08-06 16:56

    本网讯(崔素娟 刘欢)近日,人社局根据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补助进行调整,再次提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体现对遗属生活困难的照顾。
    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49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离休人员、因公死亡的遗属以及孤单独身的遗属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9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72元。调整后的遗属补助标准于2017年1月执行。此次调整共涉及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遗属9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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