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借贷规模不断扩大,民间借贷风险渐增,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该规定呈现四大亮点。
一、两线三区最清晰
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设定了24%以下、24-36%、36%以上三个区间。第一个为司法保护区,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第二个为自然债务区,双方约定年利率为24-36%,超过24%部分的利息是不受保护的;第三个为无效区,超过36%部分不受保护。
二、P2P最透明
P2P平台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取决于平台是否通过网页、广告或其他媒介或有其他证据证明为借贷提供担保,如果平台仅做信息中介,则P2P平台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平台明确提供担保责任,则出借人有权请求平台承担担保责任。
三、责任认领最亮点
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与企业借款混同,比如以企业名义借款,所借款项个人使用,如购房等,或者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经营,那么责任都将由企业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共同承担。
四、企业借贷最突破
对企业借贷给予了有条件的认可,企业为生产、经营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得到司法保护,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规范民事审判尺度。不过,只有企业闲钱流通,才能使此借贷关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