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闫晓斌)新买来的笔记本电脑仅用一周就出现问题,修理、维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经过几番交涉,商家却以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拒绝退货。无奈之下,消费者杨先生只好向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寻求帮助。
近日,市场监管局消费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消费者杨先生的来信投诉:2014年12月中旬在某电脑店花费4350元购买了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一周后,出现了“黑屏关机”“正常关机后自动开机启动”等现象。当时找到商家,营业员告知可能是因为安装的软件不兼容,于是对该电脑的软件重新安装并进行了维护。可这“正常使用”维持了一段时间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杨先生认为该笔记本电脑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可商家始终坚持店内售出产品一律只维修不退换。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了事件始末之后,根据消费者提供的发票和维修凭证联系了商家,同时对该品牌电脑的有关构件、性能等进行多方查询和了解,随后找来经销商进行协商调解。工作人员向商家耐心细致地解释了新《消法》和国家三包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经销商给予退货。经过不懈的努力,商家最终答应杨先生的要求,对所售笔记本电脑进行了原价退货处理,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