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苑俊芳)6月17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县法院“一乡一法庭”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海栓、副主任康金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牛永芳、副主任张医平、姚彦明出席会议。
2014年,县法院按照上级安排开始谋划开展“一乡一法庭”工作,到2015年6月,在原有6个基层派出法庭的基础上,新设了11个乡镇法庭,人员全部到位,全部挂牌成立。“一乡一法庭”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2000余人,调解案件1516件,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156件,有效减少了群众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议指出,“一乡一庭”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与工作量相适应,可与乡镇调解中心资源共享、合署办公,工作重点侧重于参与维稳、宣传法律、司法确认、指导调解等。大部分陪审员来自农村,建议县财政解决陪审员待遇问题。法院每年要分期分批对法官和陪审员进行专题培训,更新法官和陪审员的业务知识,提高法官和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工作汇报要言之有物,真实反映工作情况,确保人大常委会不走过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