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浩)自本月起,我县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
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保险已经覆盖了涉县的城乡居民。然而,由于多轨运行、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等因素,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依然差距较大:躺在同一间病房的城市和农村的患者,医疗保险报销待遇差距悬殊。为取消医疗保险中的城乡身份“标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自本月起,我县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于9月底出台,10月起,全县30余万城乡居民将按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参保,享受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