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汤宁宁) “7.19”洪灾后,县纪委、监察局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在监督检查中救灾,在抗灾中监督检查,筑牢防汛抗洪纪律“堤坝”。 

    县纪委制定抗洪抢险工作督查方案,组成8个督查组,采取不间断巡查的方式,驻守在第一线,对17个乡镇65个重点圩区排涝站、避灾临时安置点、牲畜无害化处理点等地,展开查全方位、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对责任单位在岗在位情况、县直部门对口支援情况、资金物资准备情况、救灾物资发放情况、牲畜无公害处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截至8月1日,督查组共督查1299次防汛点,发布防汛监督有关信息20条。同时,对657万元救灾资金及使用、价值340余万元的物资发放进行全程监督,保障了全县灾区人民群众灾后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