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崔素娟)人社局积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保护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该局建立协调机制,积极与县总工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代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定期研究协调涉及劳动关系工作的重大事项。建立激励机制,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示范点创建。由人社局牵头,联合县总工会、工商联和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评选出21家新型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分别向省、市推荐评选出7家AAA级、12家AA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加大职工参与管理话语权。在效益良好、管理规范、工会健全的供电公司、亨大建筑等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先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应约—上级工会整改建议—人社部门监督审查”的协商模式,进而在全县推广。
今年以来,通过该局审查备案的工资集体合同共计86份,覆盖企业703家,惠及职工26539人,基本实现了协商制度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