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全省首届优秀网络文化作品“五个一”评选工作已经启动。可参评的作品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文学作品、网络CG和摄影作品、网络微视频(微电影、DV、Flash短片、公益广告)、网络微广播五大类,从即日起至8月15日集中申报。我县参评人员须从河北省第二届网络文化节官方网站(http://wlwhj.hebnews.cn/)下载填写“河北省优秀网络文化作品五个一评选参评表”,同作品一并报送至县委外宣局或发送至邮箱:sxsxbjb@163.com。联系电话:3893566。
此次评选是省网络文化节的重要活动,要求参评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体现中华传统文化、燕赵优秀文化、时代先进文化;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和“善行河北”的道德准则。参评作者需工作生活在河北省内,或参评作品反映河北的人和事。同一作者参评作品不超过3篇(首、幅、部),参评作品应为2009年5月以后创作,已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均可参评,作品要求原创,未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作品具体要求:1、网络音乐。 作品须为MP3格式,时长不超过6分钟, 原创、改编、翻唱均可,须附词谱,改编、翻唱须注明原作者。2、网络文学作品。体裁为诗歌、散文、小说、故事、评论等,题材和篇幅不限。3、网络CG作品及摄影作品。作品须为JPG格式电子图片,像素为1024 X 768 。4、网络微视频(微电影、DV、Flash短片、公益广告)。视频格式须为AVI,时长不超过30分钟。可以为剧情类、动画类、纪实类等,作品画质要求为标清以上。5、网络微广播。作品须为MP3格式,时长不超过三分钟,要求以播报、讲述、配音、朗诵、演播等声音技巧展示为主要表达形式,题材不限,创意或模仿均可,可配乐或适当使用音效,要求音质清晰。
对终审评出的作品,授予河北省优秀网络文化“五个一”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与奖品。对集中评审进入公示的作品,授予河北省优秀网络文化作品“五个一”入选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对获奖作品,将在省内各大媒体进行宣传、展播、结集出版,并用于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作者享有署名权。对符合条件的获奖作品,推荐参评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河北省“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作者将被列入河北省网络文化创作优秀人才库,并可推荐加入河北省网络文化协会。